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新梦商管公司拖欠租金、物业服务费纠纷案的公告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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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新梦商管公司拖欠租金、物业服务费纠纷案的公告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集团)拟采购律师事务所代理新梦商管公司拖欠租金、物业服务费纠纷相关诉讼事宜,现向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国宏集团、韵阳文化公司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06年12月在南宁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59亿元。以环保水务、生态粮油、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业,拥有二级企业及机构5家。

广西韵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阳文化公司)于2004年4月在南宁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划归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二级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房屋租赁、停车服务、经营演出及演出经纪业务、物业管理等。

国宏集团与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连廊场地使用协议》,韵阳文化公司与该公司签订《广西民族艺术宫物业服务协议》。合同履行期间,该公司长期拖欠租金、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违约金,累计欠款及违约金合计约490万元。经国宏集团、韵阳文化公司多次催收,该公司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为依法追索欠款、加快资金回笼,国宏集团拟一并主办上述场地租赁合同纠纷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相关诉讼事宜,现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全流程诉讼代理服务。

(二)服务范围

国宏集团、韵阳文化公司与新梦商管公司拖欠租金、物业服务费纠纷案相关全流程诉讼代理服务,涵盖该纠纷所涉全部诉讼事宜。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所执业许可证3年以上;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在南宁市设有常设机构。

2.本项目服务团队要求执业年限5年以上的律师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资深律师(项目负责人)需为供应商合伙人律师,执业经验在8年以上。

3.与国宏集团、韵阳文化公司、新梦商管公司无利益冲突,无影响案件公正代理的情形。

4.应当熟悉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代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规定,具备同类案件诉讼代理经验者优先。

5.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专业能力强,能够高效应对案件审理、执行等各环节相关事宜,确保案件推进顺畅。

(四)服务内容

1.案件法律咨询:就本案所涉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明确诉讼思路、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协助梳理案件核心要点。

2.证据收集整理:协助国宏集团、韵阳文化公司收集、梳理本案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催收记录、付款凭证、违约金计算依据等),规范整理证据清单,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

3.法律文书撰写:撰写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如有)、执行申请书等全部诉讼相关法律文书,确保文书内容规范、逻辑清晰、符合法律规定。

4.立案及庭审代理:负责本案一审、二审(如有)的立案申请、庭审准备、法庭辩论等全部庭审事宜,全程代理参与诉讼活动,充分维护国宏集团、韵阳文化公司合法权益。

5.执行阶段代理:案件生效后,负责执行阶段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执行申请、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推进执行回款,确保欠款及相关费用依法收回。

6.其他相关事宜:配合国宏集团、韵阳文化公司处理本案诉讼过程中的其他法律相关事务,及时反馈案件进展情况,提供专业法律建议。

(五)服务期限及控制价

1.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诉讼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如有)程序终结及执行程序全部终结之日止。

2.控制价:人民币9.5万元(特别提示:含本数,最终以成交金额为准,不包括案件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该费用由国宏集团、韵阳文化公司根据各自诉讼主体身份,按对应诉讼标的比例分别承担,费用根据每个审级支付约定比例的方式执行)。

二、递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报价表(见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专业资质及所获荣誉

3.服务团队介绍及资格证书

4.服务方案

(二)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8:00。

2.递交方式:请供应商将以上全部材料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1812842199@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请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递交日期等内容,并将其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信达大厦9楼。

3.联系人:莫女士,联系电话:15278927936。

三、评选办法

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综合评分表),根据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程度、服务团队的专业水准、同类案件代理经验、服务方案的合理性、报价高低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标律师事务所。

四、监督方式

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8楼国宏集团纪检监察室   邮编:530022

来访请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8楼808室   联系电话:(0771)5896132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docx

附件2:国宏常年法律顾问评分细则.xls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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