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艺术宫负一层仓库招租结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区直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桂国资发〔2014〕272号)《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桂国宏司发〔2023〕77号)有关规定,现将广西民族艺术宫负一层仓库招租结果公告:
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9-2号广西民族艺术宫负一层仓库(77.8㎡),由南宁市鑫金冠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一年;
对招租结果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71-2827718 联系人:胡丹霞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艺术宫六层611室市场运营部。
国宏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71-5896132
国宏集团纪检监察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8楼808室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