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民族艺术宫场地招租结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区直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桂国资发〔2014〕272号)、《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桂国宏司发〔2023〕77号)有关规定,现将广西民族艺术宫场地招租结果公告如下:
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9号-2号广西民族艺术宫第四层237m²场地,由南宁畅学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两年;
二、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9号-2号广西民族艺术宫负一层57m²场地,由韦建森承租五年;
对招租结果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71-2827718 联系人:胡丹霞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艺术宫六层611室市场运营部。
国宏集团纪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771-5896132
来信来访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信达大厦8楼808室邮编:530022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