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民族艺术宫第六层部分场地招租结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区直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桂国资发〔2014〕272号)、《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桂国宏司发〔2023〕77号)有关规定,现将广西民族艺术宫第六层部分场地招租结果公告如下:
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9-2号广西民族艺术宫六楼东南面140.15㎡场地,由南宁市鑫金冠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承租一年;
二、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9-2号广西民族艺术宫六楼东南面111.72㎡场地,由南宁市鑫金冠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一年。
对招租结果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71-2827718 联系人:胡丹霞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艺术宫第六层611室市场运营部。
监督方式:
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8楼国宏集团纪检监察室 邮 编:530022
来访请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8楼808室 联系电话:(0771)5896132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